10月16日下午,太和法院刑事审判庭全体工作人员在一楼大法庭为50余名被害人集中退赔赃款2万余元。
被告人李某等3人(其中2人犯罪时为未成年人),在2018年5月至2019年1月间,在太和区、凌河区内,多次以交叉结伙或个人单独的方式,损坏停放车辆玻璃窗等破坏性手段进入多辆车内盗窃,还采取撬压手段盗窃多台电动车和电瓶,造成较坏影响。
太和法院出于帮扶未成年人的目的,对2名未成年被告进行了教育、疏导,二人诚恳的表示悔过,并请求被害人原谅。两名未成年人家属也积极表示愿意赔偿失主损失。被害人拿到了赔偿款,并分别出具了谅解书。失主张某表示:“都过去这么久了,没想到还能拿到赔偿,也该给孩子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希望孩子们能够吸取教训,好好做人。今天法院帮我们争取到了赔偿款,还要感谢各位法官的辛勤付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