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可以提高轻微刑事案件的诉讼效率,也可以避免由于关押时间过长导致的刑期倒挂现象,切实保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12月9日,太和区委政法委组织政治轮训,由太和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张德存庭长为太和区机关干部宣讲认罪认罚制度专项内容。
围绕制度的司法文件、制度的适用、制度争议问题、制度中的证据开示,张德存庭长详细阐述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刑事诉讼法新修订完善后的一项重大制度,本质上是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项重要举措。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坦白从宽刑事政策的具体化和制度化的表现,人民法院在审理该类案件时,从程序上简化处理,从实体上从宽处罚。从宽的幅度从认罪认罚的实效阶段对查明案件事实的价值意义,是否确有悔罪表现,以及罪行严重程度,综合考量确定从宽的限度和幅度。
系统解答、释法说理,宣讲普及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法律知识,让大家真正充分认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重要意义,明白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好处,感受到了我国法律制度的人文关怀,对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有了一个更加准确的认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