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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不能办房照 执行法官来帮忙
  发布时间:2021-09-13 16:03:00 打印 字号: | |

    2017年,原告姚某花了6万元钱买到了一户房子,居住至今,可由于当时卖给他房子的老人已去世,老人的继承人,其独生子刘某和其母李某不协助办理过户手续,致使姚某一直没能办理房照。今年3月,姚某将刘某和李某告上法庭,法官认为,买卖该楼房的协议有效。虽老人去世,但二被告作为其法定继承人应按照法律规定履行协助义务,刘某、李某在判决生效5日内协助姚某办理房屋更名过户手续。

然而刘某、李某拒不履行生效判决,10月20日,姚某向太和法院申请强制执行。10月26日,在执行法官齐荣凡的带领下,姚某在不动产登记中心依法办理了房屋更名过户手续,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进一步提升了司法权威。

 “不到一周就办好了,急百姓所难,真是人民的好法官啊!”姚某握住齐法官的手激动地说。

以人民至上的真挚情怀勇担执行使命初心,坚持法、理、情兼容,用实际行动维护着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太和法院的执行法官们用实干书写着一份份让人民群众满意的答卷。


 
责任编辑:王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