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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充警察谈恋爱进行诈骗 男子招摇撞骗获刑
  发布时间:2021-09-15 15:47:04 打印 字号: | |

一名曾因信用卡诈骗罪获刑的男子,缓刑期间仍不思悔改,如今又冒充警察,以虚构自己系警察执行任务受伤等为由,骗取钱财。9月1日,太和区人民法院以招摇撞骗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程某有期徒刑二年。

事实经过

2021年3月22日,被告人程某为了冒充自己是锦州市公安局警察,使用两个微信号昵称分别为“再无阐珊岁月”冒充警察、“旧情”冒充警察的好朋友,自己制造虚假聊天记录,并且分别与被害人小英(化名)聊天,以恋爱名义与被害人小英(化名)多次发生性关系。并且虚构自己系警察执行任务受伤等理由,骗取被害人为其微信转款16次,共计人民币46000元,所得赃款均被其挥霍。程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并签字具结。

法院裁决

被告人程某冒充人民警察,骗取他人钱财,犯招摇撞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撤销原法院判决的关于被告人程某犯信用卡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的缓刑部分,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法官提醒

近年来,打着婚恋幌子实施诈骗的案件层出不穷,许多人一时被花言巧语与“糖衣炮弹”所迷惑,盲目信任他人,最终不慎掉入以“爱”为名的“陷阱”。

法官在此提醒,广大市民要谨慎交友,注意核实身份,不听信花言巧语,切勿轻信陌生人;要提高警惕,尤其是在金钱给付方面要慎之又慎,可能涉嫌诈骗或违规,要留心防范,守好“钱袋子”。若不慎上当受骗,请及时固定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客观证据,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王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