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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普法|冲动是魔鬼!小矛盾引发大麻烦……
  发布时间:2022-05-13 09:05:09 打印 字号: | |

因一点小矛盾,从发生口角升级到“大打出手”,不应该也不值得。近日,太和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故意伤害案件,被告人为自己的违法行为“买了单”。


案件详情


2021年5月3日7时许,时任锦州市太和区某小区物业临时工的被告人徐某玉骑电动车到小区上班,看见出租车司机王某将车停在小区门口等活,徐某玉以王某的出租车妨碍小区车辆进出为由劝其离开,王某不听劝说,双方因此发生口角,后徐某玉欲用链锁将自己的电动车锁在王某的出租车前侧时,王某上前将徐某玉推倒在地,徐某玉起身后随即挥动链锁击伤王某面部,王某也对徐某玉拳打脚踢,双方厮打在一起,造成双方均受伤的后果。经辽宁省义县人民医院法医司法鉴定所鉴定,王某颌骨骨折为轻伤二级,王某因伤后致开口困难I度,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


处理结果


太和区法院认为,被告人徐某玉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根据徐某玉犯罪的事实、情节、性质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结合公诉机关量刑建议和社区矫正机关意见,判决被告人徐某玉犯故意伤害罪,判处管制一年。被告人徐某玉终为自己的冲动行为付出了沉重的代价。


忍一时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空。生活中,每个人都有冲动的时候,一些人容易头脑发热,失去理性,采用暴力手段解决问题,结果往往是两败俱伤,害人害己。


太和区法院谨以此案告诫大家,面对矛盾冲突要理性,切莫任性动手悔当初,每个公民应坚守法治的底线,用理性、冷静的态度去处理生活中的偶发矛盾,避免用极端方式解决问题,触碰违法犯罪的红线,多一些理解和包容,生活也会更顺心顺遂。





 
责任编辑:太和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