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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普法|一场“书面”庭审让原被告竖起大拇指
  发布时间:2022-05-31 09:40:14 打印 字号: | |

  近日,在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塘下人民法庭第五审判庭,进行了一场无声的“纸上调解”,双方当事人在拿到调解书后用一种特殊的方式——邀请法官一起摆出“ok”的手势进行合影,以表达他们对于处理结果的满意和感谢。


  2021年2月,施某向工友陈某借款25000元,但一直未按时还款,陈某便诉到了塘下法庭。案件受理后,法庭工作人员发现原告陈某是聋哑人。开庭前,数次拨打电话联系及赶赴被告户籍地,均送达未果。送达人员便联系被告户籍地塘下镇鲍垟村“共享法庭”的工作人员,一起帮忙送达。经了解,被告施某也是聋哑人,通过电话联系有难度,且其住所偏僻。在工作人员的指引下,送达人员终于找到被告并完成了应诉材料的送达。为便于沟通,送达人员添加施某的微信,并通过文字方式告知其相应的法律程序、需注意的诉讼节点,施某亦表示会积极配合法院工作。


  案件进入审理阶段后,最大的难题还是沟通障碍。双方当事人没有请律师,没有年轻子女在身边,且均年岁已高、不擅长使用电子产品,故多次错过法官约定的调解日期。


  “鉴于双方当事人的情况,我们首先想到请个手语老师,但是经过联系,瑞安的手语翻译老师不是时间不合适,就是因防疫政策需要来不了。”承办法官薛远芳说,后来终于联系到原告的一位朋友愿意来帮其表达。


  开庭这一天,双方当事人来到了现场。考虑到原被告的身体状况,法官采取“书面”方式开庭,同时,法官还贴心地准备了超粗记号笔,打印超大字体材料进行庭审询问,以明确案件事实与争议焦点,方便视力不便的原告仔细观看,原告的朋友亦帮忙进行解释说明。


  庭审中法官耐心“说理”,令双方聋哑当事人频频竖起大拇指点赞,“无声”的庭审历经两个小时,最终双方达成分期付款的调解协议,法官现场制作“特殊的”调解笔录,并直接向双方完成送达。


  “本案标的额不大、证据也清晰,但双方都是聋哑人,就更考验我们的司法服务水平。”薛远芳告诉记者,一开始我们通过短信、微信调解并不顺利,后又组织了现场调解,经过漫长的打字+写字沟通,最终获得了当事人的满意,也使我这颗悬着的心落了地。


 
来源:中国法院网
责任编辑:太和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