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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高院出台意见推动高素质人才队伍建设
  发布时间:2022-12-09 09:28:57 打印 字号: | |

培养造就大批德才兼备的高素质人才

辽宁高院出台意见推动高素质人才队伍建设


日前,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台《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辽宁法院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代辽宁法院人才工作,推动全省法院高素质人才队伍建设作出部署。


《意见》强调


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代辽宁法院人才工作,要坚持党管人才、政治统领、服务大局、立足审判、守正创新基本原则,聚焦能力素质不断提升、规模数量不断扩大、队伍结构不断优化、体制机制不断完善目标任务,努力建设一支政治过硬、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辽宁法院人才队伍。


《意见》提出


要强化培养支撑,锻造新时代辽宁法院高素质人才队伍。加强人才队伍思想政治建设,把加强理论武装摆在人才工作首要位置,以政治建设工作成果推动全省法院实现高质量发展。注重人才基层实践锻炼,积极选派优秀人才到基层关键部门和吃劲岗位经受锻炼。注重从基层一线识别人才、培养人才、成就人才。加强高层次专业化审判人才培养,以“审学研”一体化机制建设为抓手,围绕服务保障辽宁振兴发展新突破和辽宁审判实践需要,进一步加大知识产权、国际商事、涉外海事海商、环境资源、互联网、金融、破产等领域紧缺急需审判人才培养力度。促进各类人才交流发展,畅通交流渠道,推动全省法院人才队伍协调发展。大力培养储备涉外审判人才,着力培养一批精通中国法律、通晓国际规则的高素质涉外审判人才。高度重视年轻人才培养选拔,建立结合日常工作发现识别优秀年轻干部的常态化机制,建立优秀年轻干部储备库、政治素质档案和成长档案。深化完善人才教育培训,积极探索与高等院校、相关单位联合培训等方式,建立辽宁法院教育培训平台,进一步加大急需领域审判业务培训力度,建立健全新入法院人员常态化教育培训机制。


《意见》强调


要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激励法院人才队伍担当作为。健全人才选拔任用机制,加强和改进干部考察方式方法,探索开展法官逐级遴选工作。改进人才工作管理机制,深化全省法院法官员额制改革,推动实现院庭长办案常态化,落实职务职级并行规定。优化人才考核评价机制,建立完善法院人才分级分类考核制度,将考核结果作为各类人才评先选优、等级晋升等重要依据。强化人才激励机制,采取差异化激励方式,坚持物质奖励与精神奖励相结合,完善人才表彰奖励制度,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完善服务保障机制,全面落实健康体检、休假疗养等待遇。着力建设人才发展的创新平台,加快推进“审学研”一体化机制向中院延伸,扎实推进“评精品案例、推创新成果、树优秀人才”学练赛活动,广泛开展“学英模、争先进、做贡献”活动,为各类人才成长搭建实践平台。


《意见》要求


要加强组织实施,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狠抓督促落实、注重统筹协调,推动人才工作各项举措落地见效。


 
来源:辽宁高院
责任编辑:太和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