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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高院:推动基层党建迈上新台阶更好服务辽宁实现全面振兴新突破
  发布时间:2023-02-02 09:44:43 打印 字号: | |

1月31日,辽宁高院召开2022年度省法院领导班子成员履行抓党建工作责任情况汇报会议和省法院机关党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会议,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基层党建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省委工作要求,强调推动基层党建迈上新台阶,不断提升基层党建服务中心工作能力,更好保障辽宁实现全面振兴新突破。




在省法院领导班子成员履行抓党建工作责任情况汇报会议上,通报了院党组抓机关党建工作情况,省法院党组成员结合工作实际分别对分管领域党建工作情况进行了汇报。




会议指出,过去一年,省法院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在省委坚强领导下,推动理论武装取得实效,基层基础不断得到巩固,服务大局坚决有力,队伍活力充分激发,机关党建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




会议强调,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是实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的首战之年。院党组和各党支部要深刻认识做好今年基层党建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以高质量党建引领保障法院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全力实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作出更大司法贡献。




会议围绕服务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助力打好新时代东北振兴、辽宁振兴的“辽沈战役”,对做好今年党建工作提出要求。要旗帜鲜明讲政治,牢牢把握正确方向,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贯穿辽宁法院工作各方面全过程,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推动党建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更好服务保障中心工作,牢固树立“围绕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中心”的理念,实现基层党建与审判执行业务工作有机衔接、良性互动。加强政治轮训和专业训练,增强党员干警推动高质量发展、服务群众和防范化解风险本领,推进辽宁法院工作现代化,在服务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上展现司法更大担当和作为。要增强政治功能和组织力,推动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以新修订的党章等党内法规为依据,认真落实好“三会一课”等政治生活制度。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打造一批立得住、叫得响、有影响力的党建品牌,加强理想信念教育。要发扬自我革命精神,标本兼治推动正风肃纪反腐,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推动全面从严治院向纵深发展。牢固树立党章意识,增强纪律意识、规矩意识,进一步养成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的习惯。持之以恒加强作风建设,压实支部日常教育管理监督责任,以铁的纪律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铁军。要强化主责主业意识,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把抓党建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守好“主阵地”,种好“责任田”,确保各项任务落实落地。坚持系统观念统筹推进,用好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指挥棒”,推动党的建设覆盖各个领域、工作落实延伸每个支部、从严管理落实到每个党员。



随后,接续召开省法院机关党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会议。省法院党组成员对进行会议述职的党支部书记进行逐一点评。其他党支部书记进行书面述职,离退休党支部书记进行单独述职。




围绕今年机关党建工作,会议提出五点意见。一要强化政治引领,打造过硬政治机关。二要强化思想引领,打造坚实理论高地。三要强化组织引领,打造坚强组织体系。四要强化纪律引领,打造清正廉洁机关。五要强化服务引领,打造牢固桥梁纽带。




会议分别对省法院党组抓党建工作和各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进行了测评。




省法院党组成员,机关党委委员、纪委委员,机关各党支部书记、纪检委员参加会议。


 
来源:辽宁高院
责任编辑:锦州市太和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