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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一儿童节,想送孩子最需要的礼物!孩子:妈妈,我们需要的是这些!
  发布时间:2023-06-02 10:47:10 打印 字号: | |

六一儿童节快乐!各位小朋友、大朋友们,你们准备好了吗?愿所有的小朋友茁壮成长,愿所有的大朋友童心不泯!

在这个快乐的日子里,有些小朋友依旧不快乐,为什么呢?因为,作为生活中的“小小只”,小朋友们常常被大人们忽视。今天,就让我们向大人们说:我们需要的是这些↓


法定发展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条规定:“国家保障未成年人的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等权利。”

其中,发展权是指未成年人享有充分发展其全部体能和智能的权利,包括未成年人有权接受正规和非正规的教育,有权享有促进其身体、心理、精神、道德等全面发展的生活条件。


发展教育

首先,教育权是未成年人发展权的核心。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五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学习家庭教育知识,接受家庭教育指导,创造良好、和睦、文明的家庭环境。”


发展身心和精神

其次,发展权还包括未成年人的身体、心理和精神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六条规定:“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履行下列监护职责:(一)为未成年人提供生活、健康、安全等方面的保障;(六)保障未成年人休息、娱乐和体育锻炼的时间,引导未成年人进行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


发展道德和社会性

最后,道德和社会性发展也是未成年人发展权的重要方面。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条规定:“……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陪伴是孩子成长过程中最宝贵的礼物,也是孩子全面发展的必需品。它不仅是物理上的相依,更是一个心灵、时间和情感上的互通和共鸣。然而,在现代快节奏的生活中,父母们往往忙于工作和琐事,虽然也是为了孩子的幸福,却无暇顾及孩子的内心渴望和发展需求。

陪伴不仅是陪伴孩子度过一段时光,更重要的是,让孩子因为我们的陪伴得到充分的发展。在其最好的年纪,由童心引领,在思维、身心、精神、道德与社会性上得到充分的拓展与释放,激发其最大的潜力。


 

来源:青少年普法公众号
责任编辑:太和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