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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条人命!兄妹从29楼通风口坠入地下室,父母与物业各执一词!小的才6岁……
  发布时间:2023-06-27 14:22:27 打印 字号: | |

6月17日19时10分左右,在河南平顶山某小区,10岁的哥哥和6岁的妹妹趁外婆做饭时,自己跑到楼顶去玩耍。没一会儿,外婆便听到一声震耳欲聋的巨响......


01 “还我好儿女!”

当时,孩子外婆马上到楼顶去找孩子,但没见着孩子,只是注意到天台上一个一米多高的水泥台上的盖板没了,出现一个洞口,洞内不断地有灰尘冒出。当时外婆也没有想到孩子掉进去了,又连忙下楼去找。

到处都找遍了,都没能发现孩子们的身影。外婆跟孩子的父母又去找物业、联系消防站,查找了小区监控都没有找到孩子。之后有人分析,孩子们可能掉入了楼顶的管道口。

随后,消防分别从四楼和二楼凿开墙壁,连通管道后,才发现两个孩子果真在底下,一动不动。人们赶紧从地下室将两个孩子拉了出来,然而此刻离事发已经过去两个小时,孩子已经没有了呼吸。

从知情人提供的图片中可以看到,出事的管道口突出楼顶地面,有一米多高的水泥台,管道口上盖了一张木板,而木板的上面只有一层薄薄的、已经碎裂的砂浆,看不到任何的钢筋。经过了十多年的日晒雨淋,这里早已破旧不堪!

另外有该小区其他居民介绍:小区楼栋的楼顶都没有门,所有居民上顶楼都是自由的。不少楼顶都养鸽子、种菜、养花,出入都比较随意。也有不少人表示,从通风口坠落的悲剧或许不是偶然,有这么大的安全隐患,出事只是时间问题。


02 各执一词

家中一双年幼的儿女同时身亡,父母无疑承受着锥心之痛,但是想到孩子们“走”得这样不明不白,二人还是强撑着精神找到了小区物业,质问他们既然这里存在安全隐患,为什么没有及时解决、为什么连一个安全警示牌都没有?哪怕写上“禁止踩踏”等字样,10岁的孩子也认字了,不会往上爬。

物业也有自己的说法,直言:天台是不允许人上去的,况且那一块是属于安全通道,一般不会去堵塞,也没法进行封闭处理。且天台也不是小孩子玩耍的地方,如果没事是不能去楼顶的,家长作为监护人,他们应该给孩子普及安全知识。还表示,对于楼顶通风口年久失修的情况,他们事先已经注意到了,并已找人来维修,但是师傅却迟迟未到。

对于物业方面的说法,家属显得有些难以接受,毕竟两个孩子年龄都还很小,哥哥10岁,妹妹6岁,怎么可能会具备完备的安全意识,并认为物业这样说只是想推卸责任。双方因此争执不休,只能交由警方调查处理。

事件曝光后,网友们分成了两个阵营:

有人认为:物业没错!

监督孩子本来是家长的责任,家长不看好孩子,他们要跑到楼顶去能怪谁?

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一条: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使未满八周岁或者由于身体、心理原因需要特别照顾的未成年人处于无人看护状态。

在此事件中,若孩子父母未在家中,那么孩子们的外婆则负有临时照管、保护他们的义务,但她却让两个小孩独自出门玩耍,实际上是未尽充分、谨慎小心的注意义务,其间孩子发生意外事故,外婆及监护人不能说毫无责任。

有人认为:就是物业的“锅”!

《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物业服务人应当按照约定和物业的使用性质,妥善维修、养护、清洁、绿化和经营管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共有部分,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

此小区物业服务企业作为公共场所的管理者,明知楼顶通风口存在安全隐患,却未及时修整并设立警戒牌,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因此也不能说没有过错。


03 最新进展

事发后,物业已经在楼顶设立了“禁止攀爬”的标识。家属也一直在跟物业和街道沟通,在小区拉横幅要求物业负责,但至今还没有最终的结果。

我们会持续跟进此事,也希望相关部门能够尽快对事件进行处理,并划分好责任、亡羊补牢,确保悲剧不要再次出现。同时,笔者也想提醒各位家长,血的教训应该引起我们的反思!

根据国际组织相关数据,全世界每天有2000多个家庭因非故意伤害或“意外事故”而失去孩子。而我们作为孩子的第一监护人,一定要看好自己的孩子,不要让孩子离开自己的视线。

尤其是暑假来临之际,若家长没有时间全天照看孩子,需要临时委托他人照护,务必注意慎重选择受委托人,而受委托人既然接受委托,也应承担照护职责,做好未成年人的安全保护工作。

儿童安全无小事,千万别忽略生活中那些容易忽略的危险,让警钟在心中长鸣!


 
来源:青少年普法公众号
责任编辑:太和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