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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遭遇职场歧视如何维权?专家直播间支招干货满满
  发布时间:2023-07-07 08:53:51 打印 字号: | |

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有哪些亮点?

女性毕业生如何更好地实现职场理想?

孕期、产期、哺乳期“三期”女职工

受到哪些特殊照顾?

女职工遭遇职场性别歧视

如何寻求有效的法律援助? 

……


这些问题在这里统统可以找到答案。

6月30日,由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中国妇女杂志社联合发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系列普法直播第一场开播,本期主题为《消除性别歧视,保障女性平等就业权》。

中华女子学院教授李明舜、北京市东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芦微以及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立案庭第一速裁团队负责人王琰做客直播间,与网友共同探讨如何保障女性平等就业权,本场直播超过240万名网友观看。


1新妇女权益保障法有哪些亮点

2023年1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正式施行。从1992年这部法律首次颁布至今,已经走过了三十多年,经历过三次修订。参与过新法修订的李明舜教授表示,此次修订突出了以下亮点:

一是加强了党对妇女权益保障工作的领导,同时突出了政府主导、各方协调和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

二是突出了对妇女全面发展的促进,不仅把促进妇女全面发展写进了立法目的,而且把促进妇女全面发展作为政府保障妇女权益、妇联维护妇女权益的重要的工作内容。

三是突出了对妇女人身和人格权益的保障,明确了对被拐卖绑架妇女的强制报告制度以及对性骚扰的处置制度,人身安全保护令适用范围扩大到恋爱和离婚阶段等保障妇女人身和人格权益的制度和措施。

四是突出了对个体妇女权益的救济,增加和完善的具体制度有13个,使保障妇女权益的制度更加具有可操作性。

最后一点是突出了对妇女平等权益的特殊保护,同时加强了对妇女特殊利益的重点保护。


2态度鲜明地对就业性别歧视说“不”

在面试现场,HR问一位女求职者:有男朋友吗?

听到女生说明年打算结婚时,HR表情严肃地说:我们合同里规定了5年不能结婚,你能接受吗?

这样的情景在现实生活中并不少见,让一些女性求职者感到很不公平。

对此,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在保护女性平等就业权方面有哪些具体规定呢?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立案庭王琰法官表示,新法第五章以专章的形式规定了妇女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具体规定是:

第四十一条明确了妇女享有与男子同等的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与修订之前的理念和规定是一以贯之的。

第四十二条在平等就业权保障的基础上,规定了防止和纠正就业性别歧视,为妇女创造公平的就业创业环境,是新法的亮点之一,态度鲜明地对就业性别歧视说不。

第四十三条规定了用人单位在招录招聘职工的过程中,除国家另有规定之外,不得将招聘对象限定为男性或者是男性优先,不得进一步询问或调查女性求职者的婚育情况,不得将人身项目作为入职体检项目之一等。

第四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在录用女职工时不得限制女性生育或者结婚,结婚自由权、生育权是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在实践中,部分用人单位变相或者直接采取不当的方式限制女职工在录用之后结婚或者生育,显然违反法律规定,应当依法予以规制。

“对于用人单位而言,新法规定无疑更加容易参照和遵照适用。如果女性的就业权利受到侵犯,可以援引的法律规定会更加充分,更加容易操作和执行。”

实际工作中,如果用人单位以所招聘岗位体力劳动强度大、需要上夜班或长期出差为由仅招男性,是否合法?

对此,王琰法官表示,这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我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用人单位应当遵守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的规定,规定在附录中写明了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例如矿山井下作业,劳动强度分级较高,或者负重程度较强的相应作业。如果用人单位在这些岗位上只招聘男职工,就不构成性别歧视。


3为“三期”女职工维权保驾护航

在北京市东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记者见到了女职工权益争议审理庭庭长周思思。在周思思的带领下,记者来到了立案窗口,工作人员正有条不紊地工作着。

周思思表示,如果劳动者和公司发生劳动争议,用人单位的注册地或者劳动者合同的履行地在东城区,就可以到东城区仲裁委员会立案。

首先到立案接待窗口领取申请书,有专人指导填写申请书,当然也可以选择网上或者邮寄立案。

在一处“三期”女职工立案窗口旁,周思思介绍说,针对处于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三期”女职工,该院设立了绿色通道,一般当天立案,次日就可以排庭,15天左右就可以开庭,30天左右就能结案。

在法律援助窗口,专业的律师会为女职工讲解维权方式,说明法律条文,为她们提供法律援助。“申请人立案后,如果职工希望通过调解解决问题,工会调解组织就会联系职工和用人单位组织庭前调解。”

话说着,周思思庭长和记者来到了仲裁庭,这里与法院的审判庭很相似。

庭内设有首席仲裁员、仲裁员、申请人和委托代理人、被申请人的席位。

据悉,北京东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设立10个审理庭,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为“三期”女职工提供很大的便利。

周思思回忆说,在他们之前受理的案件中,一些用人单位擅自给处于“三期”女职工调岗降薪,还有一些单位以不符合岗位要求为由对还在试用期的“三期”女职工进行解除合同。如果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仲裁院在审理后会帮助女职工恢复合同,补足工资差额。


4免费法律服务解决女性职场难题

2023年3月8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以及全国总工会等联合发布了《工作场所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制度(参考文本)》,其中就有防止性别歧视的条款,这也给北京各区工会的工作标注了重点。

“我们一个有效抓手就是推动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的签订与落实。”说到这儿,北京市朝阳区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主任宋丽琛很有感触。

目前北京朝阳工会系统的女职工权益专项保护集体合同是与集体合同同步签订的,已经实现了已签订集体合同的单位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全覆盖,签订率达到百分之百。

在专项集体合同中,明确了企业应当建立工会的女职工委员会,在招聘、培训、晋级、晋升时,要坚持男女职工的机会平等同工同酬,不得以任何借口歧视女职工,不得以结婚、怀孕、生育等理由辞退女职工,或者单方面解除、终止劳动合同。

此外,朝阳区总工会还广泛开展法律服务,充分发挥“一站一家一律师”的作用。通过社会服务的方式,为朝阳区每一个街道地区的总工会、功能区总工会、产业工会都配备了一名专业律师,为职工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

作为北京市首批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全面试点单位,朝阳区总工会结合国际妇女节、国际儿童节等特殊的时间节点,在朝阳各个街道地区广泛宣传妇女权益保障法,宣传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

一旦遇到了就业性别歧视,朝阳区总工会也为女职工提供了有效的维权和投诉渠道。

第一个途径是到工会关系所在的街道地区的工会服务站,通过“一站一家一律师”服务,找到专业律师进行免费的法律咨询,同时律师会进企业现场进行调处。

第二个渠道是到朝阳区总工会劳动争议调解中心进行免费的咨询和调解。对于低收入者等有困难的女职工,工会会向北京市总工会申请法律援助,审批通过后,北京市总工会委派专业的律师来代理这个案件。

此外,朝阳区总工会与法院、仲裁委联合建立了劳动纠纷诉源治理的“融调解”工作机制,提前介入,有效化解各种劳动纠纷。

为了更加高效地解决女职工遇到的求职问题,北京市总工会劳模法律服务团开通了专门热线。

北京市总工会劳模法律服务团成员邬锦梅说:“如果女职工遇到相应的问题,就可以通过打12351热线电话。律师会及时为其解答。针对不同的领域,会安排到不同的律师来去代理,这些服务都是免费的。”


5“有幸陪伴女性走完求职全程”

“在防止和纠正就业性别歧视方面,我们的工作是非常有意义,有温度的。”北京市东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芦微说。

每年毕业季都是东城区人社局最忙碌的时刻,他们一方面为学生们即将走向社会感到高兴,另一方面也为学生们可能遇到的困难感到担忧。

为此,东城区人社局提前部署谋划,在创业方面,东城区人社局搭建了针对女性创业和就业的课堂,讲解专题案例,联系东城区或者国家级的创业孵化基地,专门给予妇女朋友指导,帮助她们在就业过程中实现自己的事业理想。

比如对位于东城区的高校——中央戏剧学院,每年东城区人力社保局至少精准帮扶30名中戏的女毕业生,帮助她们就业或者创业。

“她们的好项目会被推荐到了市级创业创新大赛当中。此前就有一名学生获得了巾帼创意大奖,还有一名是得到了组织类的创意大奖。”芦微自豪地说道。

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很多传统行业的职业培训已经不能满足就业者的需求,为此东城区人力社保局精准对接一些新行业,比如说眼镜的验光行业,新媒体的行业,帮助有意愿就业的女性进行针对性的培训。

“非常有幸能陪我们女性就业者在求职中走完全程。”芦微感慨。

随着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完善以及用人单位对法律责任的履行,相信越来越多的女性不用再担心性别、婚恋、生育等对就业的影响,她们可以尽情绽放职场理想,用智慧和汗水创造自己的人生价值。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责任编辑:锦州市太和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