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内蒙古自治区敖汉旗人民法院判处了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件,8名被告人明知王某某在境外从事电信诈骗的情况下,为谋取利益仍帮助其在敖汉旗境内架设、运行“GOIP”设备,致使13人被诈骗,现8名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至拘役四个月不等的刑期。
最近几年,随着反电信诈骗的宣传越来越深入人心,大多数人民群众都知道境外电话诈骗风险高,但是往往对本地来电会放松警惕,因此“GOIP”、“VOIP”设备便成了境外电信诈骗分子的宠儿。
何为“GOIP”设备、“VOIP”设备?“GOIP”设备是一种虚拟拨号设备,一台“GOIP”设备可以插入多张手机SIM卡,诈骗分子可以用它任意切换手机号码,将境外电话伪装成本地电话,再向被害人拨打诈骗电话,在增加迷惑性的同时,达到隐藏身份、逃避打击的目的。“VOIP”设备与“GOIP”设备相似,是利用国内固定电话线路接入电话网络,受害人来电显示的号码就是国内固定电话。
在此,法官提醒大家,在接到陌生电话后一定要提高警惕,注意甄别,谨防被诈骗,保护好自己的“钱袋子”。同时也要告诫大家,非法架设“GOIP”、“VOIP”是违法犯罪行为,不要因为“高薪”诱惑,成为诈骗分子的帮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