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举报辽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支队长姜某某为货车修改交通违章信息……”去年5月,辽阳市纪委监委收到一条群众举报线索。
接到举报后,辽阳市纪委监委成立调查组,兵分两路对问题线索展开调查,一组人员与姜某某展开谈话,另一组人员到市交警支队调取相关数据。
“起初,姜某某自以为熟知办案程序,消极抵抗,并不配合。”调查组人员介绍说,“针对这一情况,我们既向其宣讲政策、陈述利害,同时又给予其充分的人文关怀。”
调查期间,姜某某曾突发急病,办案人员立即安排其到医院就医,并陪同进行各项相关检查,耐心宽慰、悉心照顾。与此同时,在市交警支队,办案人员运用“大数据”手段对警用平台相关信息进行核实核查,并与经办人员开展核实谈话。
“这些信息,是不是你安排删除的?理由是什么?白纸黑字,这里还有你签字的条子……”
当一摞厚厚的删除信息呈现在姜某某的面前,“我错了……”姜某某深深地低下了头。
经查,仅在2018年10月至2019年3月,5个多月的时间里,姜某某利用自己职务便利,通过打电话、口授、签字批条等方式,安排其下属在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系统修改交通违章信息从中牟利,免除罚款金额人民币30余万元。
“党和人民给予我的权力,变为了我牟利的工具,破坏了社会公平正义……”姜某某悔不当初,声泪俱下。
今年4月,姜某某被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取消退休待遇,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微评
姜某某作为执法者,本应遵法守法,可他却动了歪心思,对权力失去敬畏,逾越纪法底线。执法者必须敬畏手中权力,牢记职责使命,时刻绷紧纪律之弦,坚持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决不允许利用手中的权力破坏社会的公平正义!